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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业迎来“套餐式”减税降费新政

信息编号:1192430 发布时间:2019-02-14 13:40:18 
以下是“小微企业迎来“套餐式”减税降费新政”信息发布人联系方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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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出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,涉及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,覆盖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。此次新一轮支持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可以说是“套餐式”的。   从增值税看,不仅扩大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范围,还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。并且,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起征点。2019年1月新推出的减税政策中,进一步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,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,税收优惠受益面大幅扩大,且税收优惠方式简明易行好操作,将明显增强企业获得感,更大激发市场活力,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,更好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的关键性作用。   从企业所得税看,一是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,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覆盖面。政策调整前,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、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上限分别为100万元、工业企业100人(其他企业80人)和工业企业3000万元(其他企业1000万元)。此次调整明确将上述三个标准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、300人和5000万元。      二是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,加大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力度。政策调整前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并按20%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,即实际税负为10%。此次调整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,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: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并按20%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,实际税负为5%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并按20%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,实际税负10%。 小蜜蜂关会计整理分享 微信手机同步